北京市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需参加失业保险3年缩至1年

HR资讯 小编,大社保 1617浏览

据悉,北京市自201711日起,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取得证书和申请补贴时均属于企业职工的人员,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可以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市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北京12333”、市人力社保局官方APP等网上渠道注册后,按系统提示,分别录入证书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即可在线提交申请。受理后,补贴经办系统将自动与证书系统、社保信息系统进行核验,并将拟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经办系统通过与本市社保经办机构签约的16家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

据了解,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按证书等级分为三档: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

申请补贴的职工还可以自行查询本人取得的证书信息及缴纳失业保险信息。查询证书信息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缴纳失业保险的信息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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