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问答(162)

常见问题 大社保编辑 5592浏览

问:购房后多长时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借款人提供《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南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买卖合同》)的,应在购房合同中房产部门备案日期一年之内申请贷款;借款人提供《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副本(《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南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的,应在《不动产登记证明》所载登记日期起一年内申请贷款。

购买二手房的,未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且《不动产权证书》已过户完毕的,以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3个月内申请贷款;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的,贷款银行在借款人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完整后尽快受理。

问:什么叫提取还贷?

答:借款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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