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保网——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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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申领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中断缴存的,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贷款时前3个月(含)按月足额缴存;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存未超过3个月(含)、累计中断缴存未超过5个月(含)且办理补缴的;

2、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不少于最近12个月的缴存额;

3、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4、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办理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满一年以上;

5、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其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占借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应不得高于50%;

6、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担保。

 

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3、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周期:即时办理。对非本市购房需核实的,由公积金中心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所需资料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婚姻证明需提供大使馆认证说明原件;借款人单身应出具借款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格式由银行提供);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近3个月收入证明(中心网站下载)或个税完税证明原件; 5、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原件(有效期三个月);

6、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原件;

7、买卖合同和首付款收据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根据所购房屋的性质不同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②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应提供:

①《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评估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价值确认函原件;

③采用担保方式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3)购买保障性人才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的,应提供: 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应提供: 房号单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所需资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盖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夫妻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内,可由所在居委会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4、根据不同提取原因,分别提供下述材料(所需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a、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b、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

c、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d、在非本市贷款购房的,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支付房租租赁费用:

a、无房证明(房屋登记机构出具);

b、房屋租赁合同;

c、房租发票(上一年或当年);

d、收入证明原件(单位出具。已婚的需提交夫妻双方的;失业的,提交失业证)。 e、已婚的,还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未婚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

f、租赁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还应提交《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租住私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提取公积金还贷

a、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b、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c、贷款若属商业

d、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出具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原件。

5、员工离厦提取公积金:身份证原件、离职证明、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均由参保单位盖章)。

 

 

办理流程

贷款流程: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盖章确认;

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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