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险种及标准
(一)用人单位:
自2016年起,各类用人单位在新增的就业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4050”人员、低保户、残疾人员、毕业年度内琼中县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单位部分的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
(二)个人:
自2016年起,琼中县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4050”人员、低保户、残疾人员、毕业年度内琼中县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按其实际缴费数额的66%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050”人员指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材料:
(一)用人单位:
1、《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2、《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申报初次补贴资金时提交)
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4、社保发票复印件3份
5、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份、劳动合同复印件3份、《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5、6页)复印件3份【无此证,需再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2张2寸彩色相片;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和申请人)】(申报初次补贴资金时提交)
7、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初次补贴资金时提交)
8、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初次补贴资金时提交)
(二)个人:
1、《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申报初次补贴资金时提交)
2、社保发票(医保和养老)复印件3份
3、身份证复印件3份
4、信用社账户复印件1份(如:社保卡)
5、《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5、6页)复印件3份【无此证,需再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2张2寸彩色相片;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和申请人)】(申报初次补贴资金时提交)
三、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琼中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按季度缴纳社会保险费,于该季度内将相关材料送至琼中县就业管理局办理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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