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缴费有什么新变化吗?这些变化你知道吗?

HR资讯 小编,大社保 1168浏览

2019年虽然社保缴费还是以稳定为主,但实际上各种各样的变化真不少。最主要的是下面几项:

第一,缴费机构。2018年国家开始推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移交税务部门。

其实,很多人在《社会保险法》中也发现了,社会保险法中有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这一名词。并不是指社保机构,实际上也包括税务机关。2018年国税和地税合并后,未来全部税费都会统一到的国家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险费征缴在201911日进行职能划转。国家税务局将充分发挥统一的钱耙子的作用。

不过,由于不少企业和专家反映,如果有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有可能出现按照工资总额征缴的现象。一些没有按照真实缴费基数缴纳社保的民营企业,负担将会大大加重。

为此,一些地区只是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移交工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还是由原社保机构承担,未来肯定还会实现移交的,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已经实现移交的河北、黑龙江等地区,仍然保持现行的养老保险征缴制度不变。继续由企业申报缴费基数,社保部门核定,然后税务部门只管征收。

第二,医保局成立。过去我们所说的社保是指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大保险,这是《社会保险法》里规定的。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国家专门成立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副部级,专门负责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同时生育保险也将2019年底前实现并入医疗保险。

2019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19年底之前实现全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合并。2019年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升30元至每250元,政府补贴标准提升至520元。

第三,缴费比例。由于很多企业反映社保负担过重,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国家明确了《降低社保费率综合实施方案》。

将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有最高20%,降低至16%2019年至少减轻企业负担3000亿元以上。

继续保持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不变。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份,相关政策继续延长一年。继续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一年,累计结余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的可以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20%,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可以下调50%

第四,缴费基数。过去大家都抱怨缴费基数年年增长,负担越来越重。由于全国很多地区都使用的是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标准核定上下限,城镇非私营单位由于单位较好、工资较高,因此平均起来的工资就很高,很多劳动者埋怨被社会平均工资抛弃了。

因此,在《降低社保费率综合实施方案》中,改为了有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加权平均后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高达6871.75元,而私营单位只有4131.25元。因此,平均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大大下降。

  

第五,其他养老保险缴费的政策。201871日,国家实施了养老金的中央调剂制度,最初设定的调剂比例是3%,从201911日开始调剂比例上调至3.5%。这样将进一步缩减各地养老保险缴费的不平衡。

过去我们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13%~20%201951日开始将基本统一至16%。即使是浙江和广东这样养老保险低于16%的地区,缴费比例也要设置出过渡性方案,统一到16%

同时国家进一步明确各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费下限,必须统一至社会平均工资的60%。四川、北京等原先最低是40%的地区,都陆续出台了过渡性方案。北京市从201971日起,最低缴费基数下限上调至46%202071日上调至52%2021年过渡到60%

综上所述,各种社会保险缴费政策的调整是林林总总还是非常多的。不过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带降低大家的缴费负担,统一社会保险缴费规范,希望未来我们的社会保险发展前途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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