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接续咋办理?

社保资讯 小编,大社保 3842浏览

社保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所以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接续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那么,社保跨省的转移接续具体如何进行,又需要哪些材料?下面,以北京市为例,为大家详细解答具体操作步骤。

基本养老险、医疗险可跨省转移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均可申请跨省社保转移接续。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新参保地。

社保转出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办理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外省市的,需要参保人所在单位为参保人办理转外省中断,然后就可以按照办理流程进行社保关系转出业务了。

首先,由参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或者委托单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转移接续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个人申请》,经办机构将会出具《参保缴费凭证》,这样在北京的手续就办好了。

其次,需要等参保人在外省市重新就业参保后,将《参保缴费凭证》交到新就业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办 理 将 北 京 的 保 险 转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审核参保人转移接续的申请。若参保人符合转移接续条件,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即《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 转 移 接 续 联 系 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若参保人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作出相应的书面说明。

第三,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之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之内将参保人的相关信息即《信息表》和资金一并转到新就业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最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收到参保人的《信息表》和资金后,于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参保人。这样,参保人的社保关系就完成了转移和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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