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职工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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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提出了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可按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悉,减征期限将从2月份开始,最长不超过5个月。初步匡算,此项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有助于支持企业复工、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

  “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措施。”陈金甫说,截至2019年底,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为13000多亿元,可支付月数超过22个月,减征措施对基金影响不会很大,能够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享受。

  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全国所有新冠肺炎专治医疗机构都已纳入医保定点医院。国家医保局重点指导湖北省和武汉市医保局主动与省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沟通,全力做好人员救治工作,救治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都予以报销。指导武汉市医保局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在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开业的第一时间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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