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于11月11日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同步调整,医保待遇继续优化。目前,海淀区已全面启动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并深入落实医保惠民政策。
2020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员,仍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手续办理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要求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
为推动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工作平稳有序落地,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海淀区医疗保障局精心部署,缜密实施,坚决打赢机构改革以来首次集中参保攻坚战,从而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
11月8日区医保局、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联合组织开展培训,分批次对全区29个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400多所学校、区医保中心和社保中心两个主要经办机构近800名工作人员进行参保缴费、政策调整、答复口径等内容培训,详细讲解经办业务流程。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区医保局将牵头组织全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协同区社保中心、教委、各街镇推进参保缴费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协调解决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手工报销等环节出现的问题,特别关注困难弱势群体的参保状态,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力争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绝大多数人的参保缴费工作。在集中参保期结束后及时做好1月1日后参保未能实时结算人员的手工报销工作。
为增强居民医保的兜底保障功能,市医保局自2020年起还将持续优化居民医保待遇政策:在2019年将居民医保住院封顶线提高到25万元的基础上,为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区内就医,提高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提高到78%。同时,进一步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由原来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均可进行首诊治疗。
另据了解,市医保局正在着手开展提高居民医保门诊封顶线精算工作,今后将逐步建立居民医保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和医保待遇动态调整完善机制。同时还启动了基金结余激励机制研究,对参保个人不看病或少看病的,将探索实行提升大病保险待遇的激励措施。
转载请注明:大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