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间融合发展,老百姓对美好生活向往,现在换城市、换工作很平常,其中老百姓最关心自己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过去跨省转移一次性补缴或中断补缴社保关系是个麻烦事,到底需要什么手续,接受地是否承认转出地补缴年限,各地没有统一口径,老百姓为此来回奔波,费神费力。近日,人社部出台《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按统一口径解决历史遗留的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其中补缴关系转移是重中之重。该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人社部出台转移接续新规定
区别对待补缴转移
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之前发生的超过3年(含3年)的补缴,转出地提供补缴书面承诺书;之后发生超过3年(含3年)的补缴,转出地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根据该政策规定,可以解读出:2年内的补缴,转入地凭着缴费凭证直接办理接续手续;超过3年的,转出地必须提供正规支持材料,转入地依法依规办理手续。
补缴认定材料正规化
对于符合补缴及转移接续的政策规定的,转出地出具全国统一书面承诺书,明确补缴时段、原因及政策依据,补缴地经办机构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谁经办谁审批谁负责;对于法律文书也有硬性规定,文书出具必须在补缴事实产生前,事后补办文书不承认有效性。
转移接续
明确经办主体
坚持“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路”原则,由经办机构通过部级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平台经办,不得重复经办或提供材料,补缴转移涉及到补缴书面承诺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书一律由转出地提供,不得让老百姓提供以及来回奔波。
养老金
综上所述,补缴一定要符合政策规定,因地方自行出台补缴政策或因无法提供有关材料的,转出地不予接受外地补缴年限及资金。比如:地方出台村干部补缴政策以及解决失地农民生计而出台的一次性补缴15年政策等,都属于违规补缴。对于涉及补缴关系转移的参保对象,一定要衡量补缴年限长短以及是否合规,另外还要衡量待遇领取地和补缴地社平工资高低,综合考虑是否值得转移接续以及如何转移问题。最后建议大家交养老保险趁早交、按年交,一方面现在国家定期通过大数据比对、核查违规数据,让违规补缴操作,无处遁形;另一方面规范经办章程,严格内控制度,违规补缴成本太高,经办人员不愿、不敢触碰补缴“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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