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1:建造、翻新和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当月之前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总体费用
用途2:租房
1.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人才房房租
2. 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提醒:具体请咨询公积金中心
用途3:父母给子女购房
1.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4: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符合以下八种情况之一时:
1. 离、退休职工
2. 农业户口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 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提醒:具体请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用途5: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6: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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