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北京参保人员可核对2019年社保缴费情况

HR资讯 小编,大社保 931浏览

5月18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核对2019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公告》,提示参保人员,凡是在2019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下月起即可通过社保对账单,查询并核对2019年度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下月起,北京参保人员可核对2019年社保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2019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

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认可,2020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及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但如果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发生争议,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据介绍,今年本市继续为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6月1日起,参保人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等,查询打印2019年度社保对账单;选择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已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下载打印2019年度对账单信息。

此外,今年4月19日之前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员,也将于6月底前陆续收到由市社保中心委托邮政机构寄出的纸质社保对账单。

据了解,明年本市将继续推行电子版对账单。如参保人确需邮寄纸质对账单,可通过所在单位变更对账单获取方式;也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邮寄”。如未选择,将被默认为同意接受电子版对账单,不再邮寄纸质对账单。

一、社保对账单的主要内容社保对账单上详细列举了参保人上一年度各个月的缴费工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的金额,以及养老账户金额信息。

二、获取社保对账单的5种途径

1.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查询。若参保人首次登录,请点击“我要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并设置密码,进行注册。进入个人页面后,按相应提示查询对账单内容即可。

2.自助终端机:自助终端机设置在各区社保中心,参保人只需携带社保卡,即可自行前往查询。在终端机上,参保人需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卡上的条形码编号等信息。

3.电子邮件:参保人需通过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电子邮箱地址。如果参保人在提前预留的电子邮箱中没有收到社保对账单,可到电子邮箱的“垃圾箱”、“归档邮件”或“已删除”等栏目中查找。

4.邮寄:参保人可通过单位或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并核实邮寄地址。

5.社保经(代)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柜台:各区社保(医保)中心柜台工作人员可帮助参保人查询、办理相关手续,参保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参保人通过5种途径获取的对账单样式、内容与邮寄的纸质对账单完全一致,均可作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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