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人自己缴社保,怀孕了能领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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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就是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分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其中生育保险缴纳的是国家对怀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维护了女职工的基本权益,我们都知道,在岗的女职工生育,公司可以为其申领生育津贴,那么下岗的失业人士能否申领呢?

失业人员生育能否领生育津贴?

以成都为例

2001年10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不过要注意的是,这是失业保险政策中的一项,而非生育保险的政策补贴。

失业人员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

目前,成都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为每人每月1050.00元;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每人每月966.00元。

生育补助金是一次性发放的。也就是说,依照《条例》,经审核符合条件,能够领取到“1050元 3个月=3150元”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失业人员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补助金对象为“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失业人员”。也就是说,领取生育补助金的对象必须满足“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没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以及必须是女性失业人员等条件。

根据四川省《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领取失业生育补助金条件的女性失业人员,应在出院或生育后60日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补助金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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