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男子骗提住房公积金被处罚 记入信用黑名单

成功案例 大社保编辑 1240浏览

住房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若不符合相关条件,这笔钱是不能动的。想着公积金账户里“躺”着那么多钱却无法使用,一些人开始动起了歪脑筋——骗提骗贷公积金。

今年8月份,在我市名山区发生了一起骗提公积金事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第一时间作了回应:亮慧眼,零容忍,绝不姑息。

事件回顾

一波三折  最终骗提行为被查出

8月15日,名山区联江乡某学校教师李磊(化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山区管理部(以下简称名山区管理部)提取公积金。当李磊将准备好的材料交上去时,工作人员发现,他交的是贵州省都匀市的购房合同。由于我市工作人员在外省买房的较少,当时就询问了他购房合同是否属实,李磊告诉工作人员,他的购房信息、个人信息都属实,因此,工作人员便接收了他的申请材料。

随后,工作人员开始为李磊审核办理公积金。由于李磊的购房合同在贵州省都匀市,所以我市工作人员要通过贵州省都匀市商品房网上备案查询系统进行核查。在核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并没有李磊所提供的购房合同,怀疑这是一起骗提公积金事件。

8月16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李磊,告知他没有查到其提供的购房合同,并且再次提醒他要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果骗提公积金,后果很严重。据相关工作人员回忆,李磊当时没有承认他提供了假的购房合同,对于骗提公积金也不承认。

对此,名山区管理部工作人员进行了再三核查,最后发现李磊提供的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是虚假伪造的。8月17日,名山区管理部确定李磊骗提公积金属实,按照要求对他提取公积金不予受理,备案信息整理好后通知了李磊,他在5年之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并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此事后,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总结和整理工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公积金骗提行为日渐猖獗的现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涉嫌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首先进行约谈,向申请人讲明后果,规劝申请人不要骗提、骗贷公积金。对提供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要求其限期退回,并书面通报其所在单位,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必要时会予以曝光。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柳青

相关链接

骗提、骗贷公积金惩罚措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3月14日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由相关部门没收其虚假申报材料;限期全额退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将职工骗提公积金的情况书面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抄报纪检监督部门;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信息和行为记录记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黑名单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5年之内不受理其(含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对于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或协助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而伪造证件、合同、发票牟利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转载请注明:大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