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举全国之力的战“疫”中,医保“保”的是什么?

HR资讯 小编,大社保 800浏览

抗击新冠肺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看似平静无声,但实际上,从中央领导到地方政府,从医务工作者到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甚至是普通民众,每一个人都在与之战斗。

这场举全国之力的战“疫”中,医保“保”的是什么?

那么,在这场举全国之力的战“疫”中,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障系统又在发挥着什么作用?面对疫情,医保“保”的究竟是什么?

第1“保” 确保参保人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疫情发生初期,国家医保局迅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通过临时性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先救治后结算等一系列措施,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能够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而随着疫情的发展,全国疑似患者人数迅速攀升,国家医保局对此迅速做出响应,于1月27日发布通知,明确将免除个人负担政策扩大至疑似患者,确保居民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

多层次综合保障,打消患者就医顾虑

对于此次疫情相关的医疗费用,国家层面已经明确要求,对于确诊和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都采用“医保支付+财政补助”的保障策略,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而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有条件的地区都已经明确疫情救治的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外的个人负担将由财政全部负担。

这场举全国之力的战“疫”中,医保“保”的是什么?

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经在我国推行了多年,基本已趋于成熟。此次疫情恰逢春运,数以亿计的外地务工人员、大学生返乡,大量患者都属于在参保地以外地区就诊的情况,此时,异地就医政策无疑在疫情救治保障中发挥了极大作用。

同时,国家医保局还明确提出,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最大程度为异地就诊患者提供保障,并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临时性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通常情况下,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都是严格遵照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大基本医保目录执行。而针对此次疫情的特殊情况,国家医保局明确“特事特办”,对确诊和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只要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所使用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第2“保” 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医疗机构是此次疫情防控战的第一战场。在此次疫情中,医保通过医保先行拨款、开通疫情救治专项基金“绿色通道”等多项措施,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新冠肺炎患者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医保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

以往参保人在医疗机构就医后,通常由医疗机构先垫付医保支付部分的费用,医保事后再根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进行拨款。此次疫情中,考虑到部分医疗机构的就诊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增长,因此国家医保局提出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以疫情最严重的湖北省为例,在1月25日前,湖北全省就共计预拨了医保资金10.3亿元,其中,武汉市预拨7.02亿元。

调整医保总额预算指标,让医院放心收治

“总额预算控制”是医保在每个医保年度之初给各医疗机构规定的本年度医保报销的预算额度,其目的在于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保证医保基金能够可持续发展。但此次疫情属于特殊突发情况,因此各地医保经办机构会及时调整相关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保障相关相关救治工作不会因受到指标控制受到任何影响。

这场举全国之力的战“疫”中,医保“保”的是什么?

开通医保绿色通道,优先处理相关业务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开通新冠肺炎医保“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相关的医保业务,如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等,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2020年2月4日,武汉火神山医院启用,开始正式接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当日,国家医保局即发布通知,明确火神山医院已纳入医保定点。并且,医院医保账户开设后,医保部门还将提前预付部分资金,全力保障医院救治工作。

注:武汉蔡甸火神山医院,是参照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北京小汤山医院模式,在武汉职工疗养院建设一座专门医院,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医院开设重症监护病区、重症病区、普通病区,设置感染控制、检验、特诊、放射诊断等辅助科室,不设门诊。

以往,医院纳入医保定点需走完申请、受理、考察、谈判、公示、签署协议等一系列流程,需要一定周期。而在此次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医保部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第一时间将火神山医院纳入了定点。据悉,雷神山医院的医保定点相关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启用时也将同步开通医保即时结算。

第3“保” 确保疫情期间医保经办工作平稳有序

医保经办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是医保能够充分发挥其保障作用的重要基础。为了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2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几项重要措施,以切实提高各地疫情救治保障政策的执行效率,保证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大力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

在这个非常时期,为了在保证办事群众和单位能够及时办理各项医保业务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积极倡议、引导办事群众和单位实行“不见面”办事,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并探索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

放宽非急医保业务办理时限

第一,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允许合理延长缴纳时限,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且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第二,为缓解疫情期间医药机构的资金垫付压力和工作压力,允许适当延长定点医药机构每月费用结算单报送时限,同时,允许医保经办机构先行结算拨付。第三,适当延长2019年度医药费用医疗保障服务窗口报销时限。

推行“长处方”报销政策,保障长期用药需求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多地都对人员出行进行了限制,需要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也容易受到影响。对此,国家医保局提出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自国家医保局发布相关以来,各地医保部门迅速响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纷纷出台政策措施,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疫情期间医保经办工作平稳有序,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医保的力量。

而在积极落实国家层面工作要求的同时,各地医保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医保基金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提升保障水平。比如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不设医保起付线,所有定点救治医院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异地就医的参保人无需提前办理登记手续等等。在这场举全国之力的战“疫”中,医保一直在广大参保人和医务工作者身后,默默地支持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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