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补充调整购房资格审核标准:个税为零按社保审核

HR资讯 小编,大社保 894浏览

为配合新修订的个税法实施,考虑到部分购房资格申请人因减除费用提高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不再缴纳个税,影响北京市购房资格,北京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市人保局于今日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对购房资格审核中个税政策执行标准做出补充解释。

根据补充公告,购房资格申请人办理个税连续申报,但因减除费用提高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个税缴纳额为零的月份,审核其社保缴纳情况。同时,购房资格申请人自201911日后某月起按社保审核的,后续月份在申请人办理个税连续申报的前提下,只审核其社保缴纳情况。另外,《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继续有效。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市场上核验购房资格大部分群体使用的是社保,这个政策变化只针对少部分之前核验个税的,比例非常低。作为限购城市,北京之前的标准是需要连续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但因为个税政策的变化,出现了部分中低收入群体个税为0而影响购房的现象,北京针对这一新情况作出调控政策的调整,应该是顺应市场变化。对于市场来说没有影响,因为同样要符合社保月份。

张大伟还认为,北京是全国一二线城市供应限价房最多的城市,目前看,北京楼市应该针对2017“317”后出台的部分过于严格的政策作出部分微调,包括非普通住宅标准、商办购买资格、贷款资格等,逐渐恢复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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