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多少天 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是否要公司支付

HR资讯 小编,大社保 1304浏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在双方无法协商调解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是最佳的维权途径。通过劳动仲裁的审理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满可上诉至人民法院,进行新的诉求审理。

劳动仲裁需要多少天 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是否要公司支付 

随着劳动法律的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了极大的保护,从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速度就可以看出,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已经很强了。

实际中甚至有少量的劳动者,利用劳动法的偏向以及用人单位无防范意识,故意碰瓷来要求单位的经济赔偿。

还有很多劳动者对于维权程序不了解,认为花费的时间太长,申请劳动仲裁得不偿失。那么劳动者通过仲裁维权需要多长时间呢?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可否要求单位支付呢?

劳动仲裁需要多少天 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是否要公司支付 

劳动仲裁申请、受理、审理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应于5日内受理,不予受理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仲裁委受理后应该在45日内开庭审理,案情复杂的可以申请延期15日。但是在近期的争议案件仲裁中,常常会比这个时间要长。原因是劳动争议案件太多,仲裁庭排满,只能延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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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法院上诉要审理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劳动仲裁后一审要根据案情而定:

1、如果案情简单,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案情复杂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也就说最快3个月,慢的话,需要半年到一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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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

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的诉求有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加班工资、补缴社保、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工伤赔偿等。

经济补偿金争议都是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解除之后劳动者并未在单位提供劳动,仲裁诉讼期间可以到其他用人单位继续上班,原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

违法解除分为两种情况:员工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则仲裁就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损失。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员工未提供劳动是就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那么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损失,应该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申请、审理、一审、二审总共花费两年时间,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4个月的工资损失。

加班工资、补缴社保、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引发的争议,如果是在职申请,仲裁诉讼期间员工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若是离职后申请仲裁,未提供劳动就不能要求单位支付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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